一、《新電池法》法規情況簡介
2024年4月30日,歐盟委員會發布《歐盟電池與廢電池法案》(以下簡稱新電池法案)的配套細則草案——《動力電池碳足跡計算規則》(通報號G/TBT/N/EU/1060)和《碳足跡聲明格式》(通報號G/TBT/N/EU/1061)(以下簡稱實施細則),主要對計算和驗證電池產品、廢電池的碳足跡方法進行補充規定。實施細則自發布日起公開征求意見4周,其后經60天WTO/TBT通報后發布在歐洲公告上,再經20個工作日將正式生效。所涉及的碳足跡強制聲明也將于2025年8月左右開始實施,屆時,在歐盟市場銷售的動力電池必須提供碳足跡聲明。
《新電池法》適用的主體包括所有制造商、運營商、生產商、授權代表、進口商、銷售商以及將電池產品投放市場的個人和法人等各類主體。并且,亞馬遜將在2024年第三至第四季度上線合規門戶。屆時,已注冊電池法的賣家們即可上傳EPR注冊號進行驗證。
二、受新電池法規影響的產品
2)輕型交通工具電池(LMT電池)
主要為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等輕型交通工具提供動力的電池。
3)SLI電池
即啟動、照明和點火電池,主要用于汽車和某些其他類型的車輛。
4)工業電池
用于工業設備和機械的電池,包括那些用于備用電源或大型機械的電池。
5)電動汽車電池
為電動汽車提供動力的電池,包括全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
對于跨境賣家來說,售賣的產品大部分都屬于便攜式電池類型。便攜式電池是指重量不超過5公斤的密封電池。并非專為工業用途設計,不屬于電動汽車電池、LMT電池和SLI電池。
3)原材料與電池回收:從2028年8月18日起,對含有鈷、鉛、鋰、鎳等活性材料的電動汽車電池、SLI電池和可充電工業電池(2KWh以上),隨附技術文件應包含活性材料中鈷、鋰、鎳百分比信息及回收信息,電池中鉛含量百分比信息及回收信息。參考如圖:
4)耐久性要求:規定了容量大于2kwh的可充電工業電池、LMT電池、電動汽車電池以及通用便攜式電池在電化學性能與耐久性參數方面的要求,具體時間節點如下:
6)標簽、標記和信息要求:提出了電池標簽、二維碼、電池護照等規定的要求。《新電池法》要求記錄電池標簽標識清楚電池的一般信息以及主要可識別電池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壽命、充電量、單獨回收要求、有害物質及安全風險告知等;二維碼提供快速查詢入口以呈現足夠的電池信息;電池護照記錄與電池型號相關的信息和單個電池的特定信息,包括電池制造商、材料成分、可回收物、碳足跡、供應鏈等信息。
四、賣家應對策略
3)匯報與付款:每年需向相關歐盟機構或生產者責任組織(PRO)報告電池銷量,并支付相應的生態費用,用于支持電池回收和處理工作。
五、結語
在世界經濟高速發展、全球經濟一體化發展愈演愈烈的情況下,歐盟《新電池法》,是對全球電池制造商提出了更環保、循環、綠色發展的要求。值此挑戰之際,我國電池企業要抓住機遇,采取應對策略,思量技術創新、注重產品質量、著力低碳發展,提升自身品牌形象與市場競爭力,緊跟國際發展大風向,推動電池產業的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
同時,英國雖脫歐,但也可能制定類似法規,因此各位客戶朋友們請及時關注英國法規動態以確保合規,同時也可以關注惠恩公眾號掌握相關資訊,以免錯過重要信息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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